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七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发布本行政区域环境大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依法公开重点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突发大气污染环境事件等信息。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等有关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