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四节 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第四十六条有效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被告知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及时进行维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