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划和标准第十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大气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大气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