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在可能发生气象灾害时,有关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应当进行加密观测;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组织跨区域预报会商和监测联防,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