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1月11日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制定,2007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无锡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