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