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推动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合作,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支持大型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产业链共性技术研发和核心技术攻关,构建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资源共享、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