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