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所在城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农村牧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应当纳入苏木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