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七项规定,未经批准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围墙外倚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市、旗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或者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