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生态园林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