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四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八条有效塞罕坝机械林场内禁止放牧。塞罕坝机械林场周边区域管理机构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放牧活动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塞罕坝机械林场应当在主要出入口、边界设立禁牧标志,公示禁牧要求,重点区域设置生态安全隔离网。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