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三章 联防联控第二十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塞罕坝机械林场管理机构与周边区域森林草原的管理机构,以及毗邻县、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建立联防联训制度,定期开展联合实战演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