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工会会同用人单位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发展职工技术协会,普及科技知识,推动科技进步;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协助用人单位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