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鼓励、支持高等学校加强老年教育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开设老年教育相关课程,开展老年教育理论和政策研究,培养老年教育教学和管理人才。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