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和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的技术进入技术市场,以及向境外出口技术或者向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