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第六章 促进措施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方式,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大数据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研发活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