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