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组织形式第二十七条已修改业主委员会取得备案证明后,可以依法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业主委员会印章经半数以上成员签字同意方可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标明业主委员会的届数和任期。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