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第五十六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旧住宅小区,是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具体范围由市、县级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