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服务第四十四条有效业主应当遵守管理规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业主有欠交物业服务费用等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违反管理规约等行为,经生效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确认后仍不履行的,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