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足额补缴,并依法收取滞纳金。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