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六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资源高度集聚、服务功能齐全、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便捷高效的水路交通体系,形成通江达海、辐射中西部、面向全国的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