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单位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