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