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章 国家支持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对辖区内社区家长学校、学校家长学校及其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进行指导,同时开展家庭教育研究、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公共服务产品研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