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质量控制与验收第十八条已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或者依法按有关规定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