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第五章 社会监督第六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有权对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市场监管行为进行申诉或者检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