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有权对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市场监管行为进行申诉或者检举。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