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画写选票时,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为画写。

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