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管理和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戒毒人员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获得社会救助。吸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生理脱毒和常见疾病简易处置所需医疗费用,由同级人民政府财政负担;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担。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