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及灾后处置。

城市绿化区火灾的预防、扑救及灾后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