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对不能确认身份的逝者遗体,殡仪馆凭死亡证明、移交遗体的公安机关同意火化确认书,按照相关程序和礼仪火化遗体,并将相关影像资料存入业务档案。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