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有效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以土地复垦费为基数处以罚款的,土地复垦费的数额应当综合考虑损毁前的土地类型、实际损毁面积、损毁程度、复垦标准、复垦用途和完成复垦任务所需的工程量等因素确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