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有效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9月12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