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民营经济服务体系,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政策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和对接投资融资、知识产权、财会税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