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第三十条有效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