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第十五条有效鼓励运用社会资本建立创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