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校长的培养,建设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

校长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创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