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第七章 民办教育第七十九条有效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和独立的专任教师队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