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第四章 普通高中教育第四十四条有效普通高中教育学校应当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特色化、多样化办学,统筹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构建全面育人体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