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经济困难家庭的学龄前儿童、边远地区的学龄前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幼儿园对体弱和失能学前儿童应当予以特殊照顾。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