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八章 联系代表和视察工作第五十一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应当组织代表进行多种形式的视察活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视察和调查研究,并提出报告。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