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申请认定登记人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认定登记证明,到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理手续,其技术交易的收入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