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经批准的城墙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对规划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请批准。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应当落实城墙保护规划有关内容。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