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台州府城墙的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台州府城墙(以下简称城墙)位于临海市古城街道,包括城墙主墙体、敌台、马面、瓮城、城门、城楼等建筑以及城墙遗址。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