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选举、罢免、辞职第三十九条已修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主席团组织。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