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