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二十八条有效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