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符合国家规定的语言文字测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等级测试,等级证书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发。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