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第三节 监察调查第二十八条已修改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包括玩忽职守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